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08年
艺术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
招 生 简 章
学院简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4)72号],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成立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二环东端,校园占地面积400余亩,距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三公里,交通便利。学院具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多媒体教室及实验实训基地等。学院校园网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接,图书资料及实验设施等实行资源共享。校园环境优雅、功能齐全、别具一格,能容纳二万余名学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原名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56年由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专的土木、建筑系(科)合并成立,积淀了我国高等教育历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类系科,有着百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十六个院(系),45个本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及研究人员1000余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授130多名。目前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26000余名。学校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省部级工程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中心;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学校是国务院首批批准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单位,58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19个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4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城市规划等4个专业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普通高等学校“名牌专业”称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依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文化底蕴、专业特色、创新理念和优质资源,旨在培养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适应社会需要、整体素质高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学院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设置招生专业,选用优秀任课教师和管理干部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学院开设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艺术设计、舞蹈学、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应用化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等18个专业,在校生8000余人,2008年学院将面向全国计划招生3000多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统一招生录取,统一接转学生户籍和党团关系。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发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证书。




专业介绍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舞蹈基础理论,扎实的舞蹈基本功,较高的舞蹈表演技能;能在舞蹈表演团体、学校、艺术(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和编导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芭蕾舞基训、中国民族舞、民间舞、古典舞(基训身韵)、现代舞基训、舞蹈编导、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艺术概论、中国民间舞蹈音乐、视唱练耳、乐理、音乐欣赏等。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培养层次 |
招生计划 |
招生类别 |
招生面向 |
舞蹈学(舞蹈表演) |
本科 |
40 |
文理兼收 |
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四川、海南、吉林 |
考生须知
一、报考条件
●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
● 接受过比较系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并具备相应的形体条件;
● 具备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二、报考方法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招生办统一组织的舞蹈专业课考试,若所在省(区)不统一组织考试,考生可就近到我院在山东省、陕西省设立的考点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户口所在地招生部门签发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到考点报名。
3、报名者必须到考点直接面报,学校不接受函报。
4、报名地点及时间:
陕西省报考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报 名 时 间:2008年3月18~24日
联 系 电 话:029-82628201
山东省报考点:山东省淄博市招生办公室
报 名 时 间:2008年2月21~22日
联 系 电 话:0533-2850302
三、考试内容
● 自然条件测试
● 基本能力测试
● 自选舞和即兴舞表演
● 模仿能力测试
● 舞蹈特长展示
四、考试时间
陕西省考点:2008年3月25日
山东省考点:2008年2月23日
五、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我院签发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手续,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政审、体检由当地招生办统一核查办理。
六、录取办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凡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招生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七、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12000元/学年)收取学费。
八、其它事项
1、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必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和违反招生规定者,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电 话:029-82628201 82628222
传 真:029-82628205
邮 编:710043
网 址:www.xauat-hqc.com
联 系 人:王震宁 冯亚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