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入伍的
通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防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以及省、市、区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会议精神,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现已开始。为了保证今年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征兵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年龄在18-22周岁,户口在本地区,身高162厘米以上,身体健康,热爱祖国,政治可靠的在校统招本、专科男性大学生均可报名应征。
二.征集工作时间安排
2008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为宣传、报名阶段。
11月11日至12月9日。为体检政审、复查、初定兵员阶段。
12月10日至12月30日。为定兵起运阶段。(新兵集中、编组、安全教育)
12月31日至2009年1月30日。总结善后阶段。
三.报名地点
1.校本部学生在南院行政楼地下一层武装部办公室。
电话 82202786 13319297139
2.东校区统招本、专科学生在东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电话 82628801
3.华清学院在华清学院学工部办公室(行政楼308)。
电话82628207
四.要求
1.凡报名应征的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三张近期一寸照片(2008级新生可只持学生证)。
2.凡体检合格的应征对象,政审初审工作由所在院(系)负责,政审初审完成之后将政审报表送校武装部。
3.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及服役期满后安置等政策问题,由武装部负责具体解答。
联系人:车庚顺 电话 82202786(办)手机133119297139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武装部、学生处
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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