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关于举办2008年诗歌比赛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春天,我与诗相约”
诗歌会活动的通知

各部室、各系、各班级:
     “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造力”,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任务和要求,也是高等学校积极建设和谐文化,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工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环境和浓郁的育人氛围,不断发展和繁荣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上半年在全院范围内举办“春天,我与诗相约”诗歌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诗歌会活动为载体,以诗歌创作和诗歌朗诵为主要形式,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推进我院校园文化建设工程,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更好地陶冶师生情操,努力建设师生共有的精神家园。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诗歌会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诗歌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慧民   叶淑玲
         副组长:刘发展   王宏涛    刘福平   陈东立    王明军
         成  员:赵建荣   刘  鹏    罗明忠   孙小刚    樊  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学生组、教工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一)办公室 主  任:刘福平
     成  员:罗明忠、樊  荣、田养利
     职  责:诗歌会活动总体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各工作组之间工作衔接及各项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工作,聘请专家评委,协助学生组开展诗歌鉴赏与诗歌创作讲座,负责奖项设定、奖品购置及各项活动开支预算。
    (二)宣传组
     组  长:刘发展
     成  员:刘  祎、刘宏韬
     职  责:宣传报道诗歌会的各项活动,通过广播、简报、校园网络、宣传橱窗等阵地,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负责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视情况结集优秀诗作出版《校园诗歌作品选》。
    (三)学生组
     组  长:刘发展(兼)
     成  员:孙小刚、樊  荣、谭菲雪、刘慧军、杨  欣、丁联印、陈书保、高四虎、陈晓静、贾志涛、林宝童、陈连梅、侯军业
     职  责:诗歌鉴赏与诗歌创作讲座的组织与协调,宣传动员组织安排全院学生积极参与诗歌创作和诗歌鉴赏活动,指导并督促各系开展诗歌朗诵评比,向学校诗歌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学生优秀原创和优秀朗诵表演作品,牵头组织举办学院诗歌会总汇演。
    (四)教工组
     组  长:王宏涛
     成  员:孙小刚、王凤英
     职  责:宣传动员组织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诗歌创作,组织教职员工参加诗歌鉴赏与诗歌创作讲座,向学校诗歌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教职工优秀原创和优秀朗诵表演作品,协助开展学院诗歌朗诵与诗歌汇演。
    三、活动参与范围与诗歌创作主题
      1、活动参与范围:全院在职教职工,所有在籍学生,
      2、诗歌创作主题与形式:凡录时代风云之流转,记学院翻天覆地之变化,赞学院办学育人之成就,颂师生呕心沥血之精神,抒个人奋斗成长之感悟,展人类本真美好之情感,内容积极向上之诗作皆可参赛。古典诗歌和现代诗歌形式均可。
    四、工作步骤、内容及任务分工
      诗歌会活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宣传讲座与诗歌创作阶段;作品初评及朗诵比赛选拔阶段;作品总评及诗歌朗诵总决赛(总汇演)阶段。
      各阶段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讲座与诗歌创作阶段(起止时间:3月20日-4月20日)。
    1、工作内容:宣传动员全院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诗歌创作;开展诗歌鉴赏与诗歌创作讲座;组织开展诗歌创作
    2、任务分工:
    (1)学院召开诗歌会活动专项工作会,安排部署诗歌会工作。
    (2)各工作组根据学院举办诗歌会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诗歌创作和诗歌鉴赏活动,做到层层宣传动员,达到人人知晓,力争人人参与。
    (3)学院邀请专家学者为学院师生举办诗词鉴赏和创作讲座;宣传组要做好诗歌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诗歌会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学生组要做好全体学生诗歌会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指导工作,努力搭建诗歌鉴赏与创作的平台。以系、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诗歌创作及比赛,力争全院学生班级都有代表作品。
    (5)教工组要动员组织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加诗歌创作。
第二阶段:作品初评和朗诵比赛选拔阶段(起止时间:4月21日-5月5日)。
    1、工作内容:各工作组根据工作实际分别或联合举办诗歌创作作品评选和诗歌朗诵比赛;向学院推荐本组优秀原创诗歌作品和优秀朗诵表演作品(节目)
    2、任务分工:
   (1)各工作组、各系根据工作实际分别或联合开展优秀原创诗歌作品评选工作;举办诗歌朗诵比赛。
   (2)各学生班级推荐参加本阶段的优秀原创作品数及优秀朗诵节目数不得少于本班级人数的10%,
   (3)在初评的基础上各相关组要积极向学院推荐本组内优秀原创诗作和优秀朗诵表演作品(节目),朗诵作品应属原创作品。 
第三阶段:总汇演阶段:起止时间:5月6日-5月15日)。
    1、工作内容:优秀原创诗歌作品总评;学院诗歌朗诵总决赛。
    2、任务分工:
   (1)学生组牵头负责组织举办学院诗歌朗诵总决赛。
   (2)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学院优秀原创诗歌作品优秀诗歌朗诵节目和优秀组织奖。优秀原创诗歌作品、优秀诗歌朗诵作品(节目)按教职工、大学生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以系为单位参评,学院将视情况结集优秀诗作出版《校园诗歌作品选》。
   (3)诗歌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组织遴选优秀朗诵表演作品(节目)参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诗歌会总汇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举办诗歌会活动的意义。“春天,我与诗相约”诗歌会是学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行动,也是学院弘扬民族优秀文化,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推动和营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建设高雅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各工作组、各系要积极做好诗歌会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指导工作,发动全院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诗歌创作和诗歌朗诵会活动,努力把诗歌会活动做成我院校园文化建设的亮点和品牌。
    2、各工作组、各系要按照学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做好诗歌会活动的相关工作。学生要自下而上,从班级开始选拔,教职工要积极参与,人人创作,力争多出原创作品,多出优秀作品。
    3、诗歌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工作组开展诗歌会活动的指导协调与督促检查;宣传组要加强对诗歌会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广播、简报、校园网络、宣传橱窗等阵地,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4、诗歌创作参赛作品一律用A4纸标准打印,正文为4号宋体字,标题下面注明选送部门(学生作者注明系、专业、班级)、作者姓名。应征作品有经指导教师直接指导的,要在稿件末尾处注明指导教师姓名。选送部门、作者、指导教师必须对所应征作品的原创真实性负责。朗诵比赛作品必须是我院师生的原创作品,朗诵表现形式不限,可以是个人朗诵、小组朗诵或集体朗诵,可以是配乐诗朗诵、歌舞诗朗诵、音画诗朗诵等。
    请各相关组于2008年5月6日之前,将本组向学院推荐参赛的创作作品、朗诵作品(节目)连同填写好的《诗歌会原创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和《诗歌会朗诵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办公室。请注意对参赛作品底稿的留存保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教工组:      孙小刚  sunxiaogang_bg@126.com, 029-82628207
学生组:      刘慧军  liuhuijun_bg@126.com,   029-82628284

   附件下载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Copyright 2007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邮编:710043
All rights reserved